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人群流行特征,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對戴口罩指引和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防護指南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公眾和重點職業(yè)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原文如下:
公眾和重點職業(yè)人群戴口罩指引
(2021年8月版)
針對現階段新冠病毒變異株特點和人群流行特征,為進一步指導公眾和重點職業(yè)人群科學規(guī)范佩戴口罩,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對《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修訂版)》進行了更新,形成了《公眾和重點職業(yè)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對本指引未涉及到的人群和場景,仍按《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修訂版)》執(zhí)行。
一、普通公眾
(一)需戴口罩場景和情形。
1.處于商場、超市、電影院、會場、展館、機場、碼頭和酒店公用區(qū)域等室內人員密集場所時;
2.乘坐廂式電梯和飛機、火車、輪船、長途車、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
3.處于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
4.醫(yī)院就診、陪護時,接受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登記行程信息等健康檢查時;
5.出現鼻咽不適、咳嗽、打噴嚏和發(fā)熱等癥狀時;
6.在餐廳、食堂處于非進食狀態(tài)時。
(二)口罩選擇及注意事項。
口罩的正確使用、儲存和清潔是保持其有效性的關鍵。建議公眾選用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醫(y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正確佩戴口罩,確??谡稚w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
2.口罩出現臟污、變形、損壞、異味時需及時更換,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過8小時;
3.在跨地區(qū)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醫(yī)院等環(huán)境使用過的口罩不建議重復使用;
4.需重復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時宜懸掛于清潔、干燥、通風處;
5.戴口罩期間如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應立即前往空曠通風處摘除口罩;
6.外出要攜帶備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裝袋或干凈的存放袋中,避免擠壓變形,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處理;
7.建議家庭存留少量顆粒物防護口罩*、醫(yī)用防護口罩備用。
二、重點職業(yè)人群
(一)境外輸入和污染傳播高風險崗位。
1.崗位類別。
(1)跨境貨車、火車運輸、裝卸等工作崗位;
(2)境外冷凍食品加工、貯存、裝卸、運輸等冷鏈運輸崗位;
(3)負責入境航班、火車、汽車的司機、乘務員、保潔員、搬運員等崗位;
(4)監(jiān)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郵遞物品等的海關工作人員;
(5)機場、航班等保潔員、行李搬運等地勤人員。
2.口罩選擇。
在工作期間全程戴顆粒物防護口罩*。
(二)醫(yī)療機構工作人員。
1.人員類別。
(1)一般接觸人員:包括門診和普通病房醫(yī)護人員,保安、掛號、導醫(yī)、收費、藥房等人員;
(2)接觸潛在污染物人員:保潔人員、護工、水暖工、化驗室工作人員等;
(3)接觸病人或感染者崗位工作人員:發(fā)熱門診和隔離病房醫(yī)護人員、鼻咽拭子采樣人員等。
2.口罩選擇。
在工作期間一般接觸人員須全程戴醫(y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接觸潛在污染物人員須全程戴顆粒物防護口罩*,接觸病人或感染者崗位工作人員須全程戴醫(yī)用防護口罩。
(三)公共場所服務人員。
1.人員類別。
包括乘務人員、安檢人員、售貨員、售票員、警察、廚師、酒店和餐館服務員、快遞員、貨物配送員、門衛(wèi)、保安、保潔等。
2.口罩選擇。
在工作期間全程戴醫(y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
(四)注意事項。
1.以上人員所服務的機構應當為其配備能夠滿足工作需要、符合相關要求的口罩產品。
2.各單位要建立嚴格監(jiān)督制度,將口罩佩戴情況納入單位規(guī)章和質量管理體系;建立群眾監(jiān)督機制并設立投訴電話,及時發(fā)現問題并落實整改。
3.各單位應當設立獨立廢棄口罩收納裝置。醫(yī)療機構廢棄口罩按醫(yī)用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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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顆粒物防護口罩,是指符合《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標準中“隨棄式面罩”規(guī)定且無呼氣閥的產品。有特殊類型要求的,把類型和過濾等級標注在括弧里,例如“顆粒物防護口罩(KN95)”,如果不標注,就是指所有隨棄式面罩。
來源:疾病預防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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